机构设置

机构设置

“教育部低碳建筑环境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”由管理机构、咨询机构以及服务机构组成,实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。实验室组织架构图如下:

管理机构:是联合实验室的执行机构,由主任、外方主任、副主任和共建单位推选的副主任组成管理委员会,负责统筹联合实验室人、财、物等资源,具体组织科学研究、工程及产业化研究、运营维护科研条件平台、规范实验室资产管理等。

咨询机构:咨询架构下设学术委员会和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。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,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主要目标、阶段任务和研究方向,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、年度计划,审批开放科研课题,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,以确保实验室的良好科研氛围,提高实验室的整体科研水平。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为实验室的人才培养决策机构,原则上由参加单位内的专家和人事负责人组成。主要负责制定实验室的人才培养的方向与重点,对人才培养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,制定培养制度和发展计划,以及审批人才团队建设方案。

服务机构:联合实验室服务机构发起单位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,是保障实验室运行的综合性服务机构。服务机构主要负责落实各项体制机制改革措施、管理任务,协调各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、人员流动、技术协同研发和转移的相关事宜,提供人力资源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条件保障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,负责实验室人才培养、国际合作交流、资源管理等辅助工作等。